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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名称: 武汉市果博东方(中国)官方网站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领导成员:

局长、党组书记:孙萍

副局长:李焕发

副局长:薛羽

二级调研员:江波

二级调研员:蔡永富

部门职能:

一、办公室

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。负责区局党组会、局长办公会等有关全局性会议的准备和记录,督促会议决定的落实。拟定区局工作制度,起草全局性文稿,审核规范各类文稿。负责绩效和目标管理、质量体系管理工作。负责组织区局综合统计、分析。负责收取有关费、税。组织办理人大、政协议(提)案。负责信访稳定工作。负责信息公开。负责人事、培训、财务、医疗、机要保密、固定资产和档案的管理工作。负责区局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。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内保安全工作。负责全面从严治党、国家安全、意识形态、综治维稳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安全生产、人才工作、保密等工作。配合纪检监察部门、机关党支部、机关工会、共青团开展有关工作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科

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。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、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。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、专项调查和监测。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。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、权籍调查、争议调处、成果应用的制度、标准、规范。承担辖区内的权属争议调处。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科

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。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。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,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。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。承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。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、开发利用标准。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,落实节约集约利用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自然资源保护与用途管制科(村镇建设科)

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。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,承担土地整治、土地复垦实施中的耕地质量保护工作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,监督占用耕地补偿执行情况。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和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的实施。负责临时用地管理。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,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、土地整理复垦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、流域治理等工作。承担国土变更调查管理工作。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。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。组织协调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。负责指导村镇建设。指导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。指导集镇和村庄相关建设工作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五、规划管理科

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。承担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、选址意见核发、规划设计条件拟订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、城市设计管理、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等工作。核发用地现状条件、储备要点、规划意见等。负责乡村规划管理工作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六、建筑管理科(投资计划科)

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,规范建筑活动,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,促进建筑业、勘察设计、工程监理、装饰装修行业发展。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。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行业监管。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、工程造价定额和建设标准定额实施等工作。拟订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提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、绿色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措施建议。拟订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。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立项、可行性研究等前期相关工作,组织编制城建项目年度建设安排,会同区财政部门安排、使用和管理区级财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。负责推进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。组织落实技术引进、科技成果转化利用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。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、标准化等工作。承担建筑业综合统计工作。负责审批服务窗口运行和日常管理,承担区局许可证件的管理和发放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七、质量安全科

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、建设监理、竣工验收及备案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。负责房屋建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。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质量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。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质量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。推进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。负责推进建筑节能、建筑智能化工作。承担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工作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。监督指导预拌混凝土(砂浆)行业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工作。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。按要求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。负责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八、执法监督科

负责自然资源、国土空间规划、城乡建设、测绘相关行政执法工作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。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核实。负责区局法治建设具体工作,协助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推进依法行政,统筹区局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,组织协调或承办区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案件。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内设机构: 办公室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科 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科 自然资源保护与用途管制科(村镇建设科) 规划管理科 建筑管理科(投资计划科) 质量安全科 执法监督科
直属机构: 武汉市果博东方(中国)官方网站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
工作时间: 周一至周五 8:30—12:00 14:30—17:30
办公地址: 武汉市果博东方(中国)官方网站 临江大道811-2号
联系电话: 868400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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